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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堪承受巨额医疗费 女车主捂死被撞伤的老人
2008年5月9日 11点14分   来源:浙江在线 发表评论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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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要】 5月6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章红彩杀人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自称临时起意杀人

  章红彩,杭州萧山一名搞个体运输的女车主。去年9月18日,其雇用的司机李金洋在萧山区楼塔镇大同三村路段,撞伤了74岁的丁志灿老人后逃跑,将赔偿、照顾丁志灿的事情全部留给了车主一家。在不堪重负的情况下,去年11月20日,章红彩将丁志灿捂死在病榻上。

  在村民眼里,章红彩是一个好人。据了解,在丁志灿治疗期间,章红彩还向亲友借了3万元用以支付医疗费。

  庭审中,章红彩辩解道,11月20日凌晨4时多,她到医院是为了探望丁志灿,进病房后才临时起意杀人。

  法院称凌晨探病有悖常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章红彩因为从事运输业,平时确实起床较早,但她在凌晨4时多探望病人有悖常理;当发现丁志灿病房门锁着时,她没有通过医护人员开门,而是要其弟通过其他病房去开门。且根据现场监控录像可见,在她弟弟通过其他病房开门期间,章红彩不是在四楼走廊等候而是下了楼,这些情形有悖常理,反映出章红彩有意避开他人,据此可认定章红彩到医院是出于有准备杀人的目的。

  法院认为,章红彩是因交通肇事负全责不堪承受巨额医疗费用等原因,将丁志灿杀害,构成故意杀人罪,但鉴于章红彩有筹款支付丁志灿医疗费用及双方亲属在案发后就民事赔偿问题已达成和解等情况,法院从宽处罚,判以死缓。

(责任编辑:实习编辑田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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